每日讯闻2025年12月25日 12:58消息,比亚迪起诉龙哥造谣案胜诉,获赔200万元,系车企诉自媒体名誉侵权首例胜诉案。
今日,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通报其起诉“龙哥讲电车”“满格电新能源”等自媒体账号一案已获法院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定上述被告账号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编造并持续传播关于比亚迪公司的不实信息,相关言论缺乏基本事实依据,主观恶意明显,已实质性损害比亚迪的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据此,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涉案平台首页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向比亚迪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并非孤立个案,而是近年来新能源车企主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网络不实信息的典型代表。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与舆论场加速分化,部分自媒体为博取流量、收割情绪,惯于采用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制造争议话题。此类行为表面是“评论”,实则已逾越新闻监督与言论自由的合法边界,构成《民法典》第1024条所明确禁止的侵害企业名誉权行为。司法机关此次作出清晰、有力的裁判,不仅体现了对市场主体商誉权的实质性保护,也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标尺。
比亚迪法务部在通报中强调:“我们始终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监督,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我们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表态既彰显了企业依法维权的坚定立场,也重申了理性监督与恶意攻击的本质区别——真正的监督应基于可验证的事实、秉持建设性态度;而以“质疑”为名行“污名化”之实,则背离了媒体伦理与公共责任的基本底线。
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随后转发该微博并进一步阐释:“比亚迪到了现在的位置和体量,如果有媒体就客观事实进行报道批评,都没问题!有些媒体不了解情况,有些误解性的发布,我们也能接受!但对于黑公关、黑媒体,为了黑而黑,长期针对比亚迪,诋毁比亚迪,我们绝不容忍!”这段回应值得深思:它并非拒绝批评,而是旗帜鲜明地划清了“善意纠错”与“系统性贬损”的界限。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当下,企业需要包容审慎的舆论环境,但公众同样有权期待一个真实、公正、有底线的信息生态——这既是对消费者的负责,也是对整个行业健康演进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