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讯闻2025年09月14日 11:12消息,河南出台12条楼市新政,支持住房消费,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从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等12个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发住房消费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政策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精准调控思路,既关注了购房者的实际需求,也兼顾了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情况。尤其是针对多子女家庭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有助于缓解部分群体的购房压力,释放潜在的购房需求。政策的落地实施,有望在短期内提振市场信心,推动住房消费稳步回升。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各地对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给予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已出台的各类补贴政策可根据需要延续到2025年底,并可进一步延长。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减轻购房者负担。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适度的购房补贴有助于提振信心,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允许已有政策延续并可能延长,也体现了政府对市场持续关注和灵活调控的态度。这样的举措既符合当前形势,也为未来政策的连续性提供了保障。
同时,已购买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时,可被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将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执行。《若干措施》还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方面,各地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贷款额度再上浮10%,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之间的差额。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益和促进家庭稳定发展方面的积极导向。通过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有助于缓解因住房问题带来的教育压力,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则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有助于提升购房能力,增强市场信心。这些措施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也展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更好地支持居民住房消费,通过政府补贴、企业优惠、金融扶持等多种举措降低购房成本,帮助群众实现安居,有效满足刚需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房产展销活动。各地要利用“金九银十”等传统消费旺季和节假日,2025年底前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全省累计开展不少于100场房展会、购房节等展销活动,积极搭建房产超市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企业集中推出一批位置好、品质高的优质房源,搭配家电家装大礼包等让利优惠措施,持续降低居民购房成本。(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各地对在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实施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已发布的各项补贴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延续至2025年底,并可适当延长执行期限。(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已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金融机构按相应政策执行。(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
五、合理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各地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再上浮10%,但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之间的差额。(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能够有效增强其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适度放宽贷款额度也有助于释放住房需求,推动住房消费市场的活跃度。不过,政策执行过程中仍需注意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和信贷质量,避免因过度放贷引发新的金融隐患。
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缴存人可凭5年内的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所购房屋的装修支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金融机构可创新个人住房信贷方式,针对无房青年群体推出更加契合需求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进一步满足青年群体多样化的住房信贷需求。(责任单位:河南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力度。各地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公租房。2025年郑州市力争收购存量商品房100万㎡,其他地市可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收购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
九、鼓励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在各地开展的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以及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应优先采用以购代建等灵活多样的安置形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这一政策导向有助于提升安置效率,增强居民在住房选择上的自主性,同时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通过货币化安置,不仅能够减轻政府在安置房建设方面的压力,还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更新进程更加高效有序地进行。
十、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的盘活与利用。对于已出让但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在确保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于建设高品质住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加大“好房子”建设的供给力度。新出让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能的高品质住宅。优先推进基础设施、商业配套、教育设施等完善的地块供应。对于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尚未完善的在建项目,各地应加快补齐短板,提升项目交付质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各地应积极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适度下调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房源信息和价格等交易信息发布行为。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上签约资格、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